招標與投標的一般程序 |
刊發(fā)招標通告。國際公開招標通常均在權威性的報刊或有關專業(yè)刊物上公布招標通告,比如我國對外發(fā)行的《人民日報》,世界銀行出版的援助項目的招標月刊等。
資格預審。投標人應填寫招標人編制的"資格預審表"包括投標人的經(jīng)營規(guī)模、人員設施概況、工程記錄等,并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和資料。由招標人確認其是否具有投標能力。資格預審是保證招標工作順利進行的關鍵步驟。
編制招標文件(Bldding Documents)。招標伊始,招標人即組織有關人員制訂招標書,說明采購商品或發(fā)包工程的技術條件和貿(mào)易條件。
投標的準備工作。投標人取得標書后。應嚴格按照招標條件對商品或工程所要求的質(zhì)量、技術標準、交貨期限、工程量和進度安排等進行核算,并結合自身的條件和市場競爭態(tài)勢,估計能否完全滿足招標要求和能否提出有競爭性的報價。
編制投標書和落實擔保。投標書是投標人對招標人的一項不可撤銷的發(fā)盤。其主要內(nèi)容包括對招標條件的確認、商品或各個項目的有關指標和工程進度、技術說明和圖紙、投標人應承擔的責任,以及總價和單價分析表。招標人為防止投標人中標后拒不簽約,通常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,一般為總價的3%~10%。也可以銀行保函或備用信用證代替現(xiàn)金作保。故投標人應在投標前落實擔保人。
遞送投標文件。投標文件包括投標書、投標保函或備用信用證、關于投標書中單項說明的附件,以及其他必要文件。投標文件應密封后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(nèi)送達指定地點,可以專人遞交,也可以掛號郵寄。
開標。招標人在預先公布的時間和地點,當眾開啟密封的投標文件,宣讀內(nèi)容,允許在場的投標人作記錄或錄音。開標后,投標人不得更改投標內(nèi)容。 開標是對外公開標書內(nèi)容,以保證招標工作公正進行的一種形式,并不當場確定中標人。
評標和決標。除價格條件外,技術質(zhì)量、工程進度或交貨 期,以及所提供的服務等各方面的條件都將影響投標的優(yōu)劣。招標人必須對投標進行審核、比較,然后擇優(yōu)確定中標人選。其主要工作如下: (1)審查投標文件。其內(nèi)容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,計算是否正確,技術是否可行等。 (2)比較投標人的交易條件,可逐項打分或集體評議或投票表決,以確定中標人選。初步確定的中標人選,可以是一個或若干個替補人選。 (3)對中標人選進行資格復審。如果第一中標人經(jīng)復審合格,即成為該次招標的中標人選。否則依次復審替補中標人選 。凡出現(xiàn)下列情況之一者,招標人可宣布招標失敗,重新組織第二輪招標:參加投標人太少,缺乏競爭性所有投標書和招標要求不符;投標價格均明顯超過國際市場平均價格。
中標簽約。確定中標人后,招標人以書面通知中標人在規(guī)定的期限內(nèi)到招標人所在地簽訂合同,并繳納履約保證金或以銀行保函作履約擔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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